江蘇省姜堰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2018-07-26 |?來源: 網絡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江蘇省姜堰現代農業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的投資環境,加快招商引資步伐,促進農業園區快速發展,制定本優惠政策。
第二條 本優惠政策適用于在園區內投資開發、生產經營的境內外法人、公民及其他經濟組織。
第三條 在園區內投資開發、生產經營的投資者除享有本優惠政策外,同樣享有國家及省、市、區制定的其他相關優惠政策。
第四條 本政策重點扶持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冷鏈物流項目。
第五條 對項目招引人按區同類產業招商引資政策進行獎勵。
第六條 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不足2000萬元的項目,從第一筆開票銷售的次月起,企業繳納稅金的留園區部分前2年全額獎勵給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具有龍頭帶動作用的項目,從第一筆開票銷售的次月起,企業繳納稅金的留園區部分前3年全額獎勵給企業。獎勵資金用于企業技術改造。
第七條 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由區政府優先安排用地計劃。
第八條 園區內標準廠房年租金80-120元/㎡。
第九條 進入園區興辦高新技術企業或開發、研制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需要在銀行貸款的,經園區管委會審核后,可以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貸款利率50%進行貼息,貼息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條 對有意入駐園區的世界500強企業、中國100強企業、國家重點農業龍頭企業和年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由園區管委會審核后,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原則,單獨制定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一條 對入園企業滿足道路暢通、供電、給排水等基礎條件。
第十二條 對入園企業項目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區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對入園項目優先支持申報各類扶持項目資金。
第十四條 本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