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評價 指標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自查評分 | 評價依據 |
1 | 建設任務完成情況 | 20 | 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面積(含高效節水灌溉面積,下同)不低于年度任務的,得20分;建成面積低于年度任務的,每減少1%,扣0.5分,扣完為止。 | 高標準農田建設年度任務是指安排中央、省級財政農田建設資金時,任務清單中明確的年度建設任務量。評價年份無任務清單時,不納入當年評價。 | |
2 |
工程 質量 |
5 | 工程建設質量達標的,得5分。在抽查過程中,對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農田輸配電工程等6項工程,每發現一項工程建設質量不達標的,扣1分,扣完為止。 | 有關部門抽查報告。 | |
3 |
耕地 質量 |
5 | 在高標準農田建設區采取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復等單一措施或綜合措施,使建設后耕地質量等級有所提升的,措施覆蓋面積達90%及以上的得5分;不足90%時,每下降15%,扣1分,扣完為止。 | 各縣自查報告和抽查報告,以及相關技術方案、實施方案、相關臺帳等;按照《耕地質量等級》(GB/T33469-2016)評價的建設前后耕地質量等級變化結果。 | |
4 | 建后管護利用 | 5 | 制定工程管護制度、建立長效管護機制、落實工程管護責任的,得5分,否則不得分。 | 縣級制定的工程管護制度文件等佐證材料。 | |
5 | 組織和制度保障 | 5 | 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機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規范的,得5分,每發現一項不達標的,扣1分。 | 縣級報送的健全工作機制、完善管理制度的相關佐證材料。 | |
6 |
上圖 入庫 |
5 | 上圖入庫的高標準農田建成總規模占實際建成總規模100%的,得5分;每減少20%,扣1分,扣完為止。 | 信息系統填報情況 | |
7 |
新增 耕地 |
5 | 通過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將非耕地變成耕地,有新增耕地面積的,得5分,否則不得分。 | 自然資源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對新增耕地的核定結果。 | |
8 | 機制創新 | 4 | 經同意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管理機制創新,具有一定影響力且獲得市(州)委市(州)政府或省農業農村廳認可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主動開展農業農村廳布置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工作,且成效突出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 | 縣級報送的相關佐證材料及省農業農村廳日常管理掌握的相關情況。 | |
9 | 財政資金 | 15 | 有穩定的地方財政資金來源,足額承擔地方財政應分擔的投入并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得15分;每減少10%,扣1.5分,扣完為止。 | 地方財政相關撥款文件。 | |
10 | 社會資金 | 3 | 創新投融資模式,積極鼓勵和引導受益農民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得3分,否則不得分。 | 相關佐證材料和統計數據。 | |
11 | 項目規劃及儲備 | 6 | 按照要求編制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并建立項目儲備庫的,得6分,否則不得分。 | 縣級編制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及相關佐證材料。 | |
12 | 年度任務落實情況 | 6 | 縣級按要求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任務及時落實到具體區域并完成項目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審批的,得6分,否則酌情扣分。 | 項目審批文件和年度任務及項目計劃執行文件。 | |
13 | 年度建設進度 | 16 | 按照要求定期調度農田建設項目進度的,得6分,否則酌情扣分。當年開工建設的(含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達到年度任務80%以上的,得10分;比例不足80%時,每減少5%,扣1分,扣完為止。 | 以相關統計及日常監管數據為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