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改革發展資金任務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8-09-12 |?來源: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一、支持現代農業園區建設
(一)實施內容
1.支持第一批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一是建設規?;?原料生產基地,主要用于支持高標準農田、蔬菜大棚、規模養殖 生產設施、農機裝備等;二是科技創新和推廣運用,主要用于新 品種、新技術和技術集成的試驗、展示基地建設、秸稈還田、廢 棄物處理、病蟲害防治等重大農業技術推廣應用;三是培育新型 農業經營主體,主要用于各類主體加工流水線、倉儲、烘干等設 施配套以及品牌建設等;四是打造新產業新業態,主要用于建設 配套的批發市場、冷鏈物流中心,發展電子商務、定制農業、休 閑旅游、教育文化、健康養生等新業態。
2.支持現代農業示范區發展農業綠色生產,促進轉型升級。 按照發展多功能大循環要求,支持示范區開展生態循環農業示范 區,從以下 3 個方面中選擇 1-2 個方面實施。一是推進清潔化 生產示范。二是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三是推進種養 結合循環示范,提煉循環模式。
3.支持省級開展“兩區”劃定工作。主要用于省采購“兩區” 劃定技術支撐單位,承擔技術指導、培訓,數據復核、匯交,數據庫建設等工作。
(二)實施條件
第一批批準創建的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13 個國家現代農 業示范區和 2017 年考核達到優秀等級的第一、二、四批省級現 代農業示范區。
(三)實施主體
一是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金寨縣、休寧縣、界首市、宣州 區、懷寧縣等 5 個第一批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所在縣(市、區)
政府負責組織實施。二是現代農業示范區。各示范區主管部門負 責組織實施。
(四)實施區域
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以及省級現代 農業示范區核心區。
(五)實施要求
1.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產業園所在縣(市、區)政府制 定項目實施方案。
2.現代農業示范區。示范區所在市、縣(市、區)主管部 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項目實施方案。
(六)監管措施
市級負責指導全市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各園區所在縣(市、
區、農場)負責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二、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發展
(一)實施內容
1.開展農業物聯網建設和應用。推動大田物聯網區域工程 升級,加強物聯網技術在大田作物“四情”監測預警、水肥藥一體 化管控、節水灌溉、測土配方施肥、農機定位耕種收、農作物種 子生產管理等環節的建設和應用,探索大田物聯網應用模式。開 展農業物聯網示范縣、示范點建設,總結推廣成熟適用的農業物 聯網技術,提高農業生產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2.積極發揮國家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示范帶動作用。 示范基地要堅持引領導向、示范帶動、創新實用的原則,加強人 才培育,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深入推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 能等現代信息技術與農業農村現代化深度融合,探索小農戶與現 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連接機制,推動農村創業創新形成新的浪 潮,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供強有力的信息化支撐。
3.全面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工程益農信息社建設。依托村委 會、社區服務中心、村郵站、村級電商服務站、鄉村金融網點、 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建設村級信息服務站(益農信息社),整合相 關涉農資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普通農戶提供公益服務、便 民服務、電商服務和培訓體驗服務。
(二)實施條件
1.農業物聯網項目。大田物聯網技術應用示范區、農業物 聯網示范縣,分別從已有的 4 個大田物聯網技術應用示范區、23省級農業物聯網示范縣中產生,近年來建設成效明顯,有可能 培育成為亮點。大田農業物聯網示范點由各縣農委組織,并與省 級大田農業物聯網平臺進行對接,其他農業物聯網示范點,從基 礎條件較好、積極性高、有利于發揮示范帶動效應的新型農業經 營主體中產生。
2.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項目。對 2015、2017 年度農業 部認定的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安農大、景徽菜籃子、 朗坤物聯網、省農墾龍亢農場、石臺天方茶葉)給予扶持,發揮 示范帶動和信息化支撐水平。
3.信息進村入戶工程益農信息社建設項目。新增縣(市、 區),從基礎條件較好、積極性高的縣(市、區)以及貧困縣、 行蓄洪區中產生。
(三)實施主體
農業物聯網項目實施主體是縣級農委。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 基地實施主體是農業部認定的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信 息進村入戶工程益農信息社建設項目實施主體是縣級農委。
(四)實施區域
農業物聯網項目:大田物聯網技術應用示范區:埇橋區;農 業物聯網示范縣:蒙城縣、全椒縣;農業物聯網示范點:長豐縣 (大田)、濉溪縣(大田)、渦陽縣(大田)、懷遠縣(大田)、臨 泉縣(大田)、壽縣(大田)、明光市(大田)、利辛縣、碭山縣、 泗縣、鳳陽縣、金寨縣、和縣、南陵縣、績溪縣、樅陽縣、懷寧、岳西縣、休寧縣。
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項目:合肥市、石臺縣、安徽農業 大學、省農墾(龍亢農場)。
信息進村入戶工程益農信息社建設項目:合肥市、亳州市、 宿州市、蚌埠市、阜陽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馬鞍山市、 蕪湖市、宣城市、池州市、黃山市,譙城區、蕭縣、界首市、阜 南縣、潁上縣、霍邱縣、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
(五)實施要求
市、縣(市、區)農委根據項目扶持重點和方向,結合工作 任務和本地實際,會同財政部門制定項目申報、審定辦法和實施 辦法,組織項目申報,按照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將資金分配落實 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采取招標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方式安排 使用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負責項目驗收工作。
三、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民生工程)
(一)實施內容
通過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培育路徑 培育新型職業農民。2018 年,計劃培訓新型職業農民 47000 人, 其中:培訓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含農機合作社帶頭人、新型農 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21590 人,專業技能型職業農民 3720 人,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 20210 人,現代青年農場主 1380 人(2017 年 620 人繼續培訓、2018 年 760 人),農業職業經理人 100 人。(二)實施條件
全省凡有需求的市、縣(市、區)均可實施。按照分類分級 分層培訓要求,縣級開展生產經營型(含農機合作社帶頭人)、 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培訓(省農墾局繼續實施新型 職業農民培訓項目,參照縣級實施要求執行);市級開展新型農 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省級主要開展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和農 業職業經理人培訓。
(三)實施主體和補助標準
1.實施主體。全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由各級農業、財 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由經認定的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培訓任務。
2.補助標準。省以上補助資金按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含 農機合作社帶頭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培訓每人 3000 元、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培訓每人 1100 元、
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每人 5000 元、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訓每人 20000 元的標準,獎補到項目市、縣和省直有關單位。
用于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資金由中央和省級資金共同 安排。此次,重點貧困縣按照 34%的比例、其他縣按照 26%比 例下達,剩余部分待中央財政資金下達后撥付。
(四)實施區域
2018 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在全省 16 個市、91 個縣(市、
區)(以下簡稱“縣”)和省直有關單位實施。(五)實施要求
2018 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實施,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 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安徽省委、農業部一號文件 關于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 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新型職 業農民培育的新要求,以提升農民綜合素質、職業技能和創業發 展能力為核心,著力推進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 一體”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體系建設,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培 育質量,培養一批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為 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四、支持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
(一)實施內容
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圍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 主線,以成果創制、試驗示范、技術服務、應急處置、決策咨詢
5 個方面進行精準發力,大力實施《全省農業競爭力提升科技行 動》,聚焦團隊建設、聚焦品牌建設,不斷提升農業科技創新水 平和轉化應用速度,為建設現代農業強省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一是聚集產業興旺,在支撐產業發展話語權上做文章。始終 把有效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實際問題,關鍵問題、緊迫問題,作為 體系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點,實施《全省農業競爭力提升科 技行動》,作為支撐和引領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緊抓不放,抓 出實效。二是聚焦團隊建設,在增強團隊戰斗力上做文章。始終把打 造一支長期穩定、愛崗敬業、團結協作、精干高效、攻堅克難的 創新團隊,作為體系作用發揮大小的關鍵,重點在強化擔當意識、 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純凈考評、增進情感認同 4 個方面進行精準 發力。
三是聚焦品牌建設,在提升社會影響力上做文章。始終把在 社會各界是否有認知、在業內各方是否有好評、在系統內部是否 有聲音,作為衡量體系影響力大小的重要標志,重點在多領域參 與、多形式宣傳、多層次對接 3 個方面進行精準發力。
(二)實施條件
充分發揮合肥科教資源雄厚、科研力量強大的整體優勢,加 速構建適應農業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的創新資源配置體系, 統籌聚集國內外名校、名院、名企科技資源,加快領軍型人才培 養和創新團隊建設,明確各類創新主體功能定位,激發科技人員 創新活力。
(三)實施主體和補助標準
實施主體為 15 個體系(56 個功能實驗室;176 個綜合實驗 站;21 名首席專家)。每個體系 80 萬元的標準。
(四)實施區域
16 個市、73 個縣(市、區)和省農科院、安農大、安徽科 技學院等 13 個省直部門。
(五)實施要求按照“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的原則,在實施過程中做到 點面結合(既要突出點、又要兼顧面)、任務聚焦(盯住關鍵環 節、關鍵問題)、運轉順暢(確保人人有工作經費,工作能夠開 展起來)。
(六)監管措施
一是嚴格資金審計。委托會計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在項目 進行中或項目實施結束后進行審計監督。二是加強績效考評。結 合項目實施中的年中推進會和年底綜合考評會,對資金使用情況 進行考評,評價結果作為下年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五、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一) 實施內容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政 策體系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61 號)和 2018 年省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 體發展的主要實施內容:一是深入推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示范 創建。對 2017 年度評定的 431 家省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實施獎 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全省 407 個省示范合作社開展運行 監測。二是推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創新發展。開展信用合作、 土地股份合作、鄉村田園綜合體試點探索。
(二)實施條件
省級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農場。信用合作試點僅限于 經過批準的安慶市、六安市 5 個縣 28 個農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等創新發展試點符合條件的可放寬到市級示范合作社。
(三)補助對象
一是省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皖農產指〔2017〕10 號 文件公布的 431 個省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二是經過批準 開展相關創新改革試點的 60 個農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試點、
27 個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黃山區猴坑村、黟縣田川村、 岳西縣石翠村和泗縣向陽村 4 個以農民合作社為載體的田園綜 合體試點。三是參訓對象必須在省農委 2018 年 7 月最新公布的 省級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動態名錄中。
(四)實施要求
一是對 2017 年度評定的 431 個省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要及 時兌現獎補。二是承擔農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試點、農民合作 社信用合作試點和以農民合作社為載體的鄉村田園綜合體試點 任務的,由縣(市、區)農委負責指導項目承擔主體制定年度實 施方案。承擔整縣建立家庭農場基礎臺賬試點任務的 21 個縣(市 區),由縣(市、區)農委制定年度實施方案。要求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報省、市農委備案。三是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開展對 2016 年度以前的 407 家省級示范合作社年度運行監測。
(五)監管措施
一是實行常態化管理。加強跟蹤指導,結合年度示范評定工 作,開展抽查檢查,確保項目實施有序推進。二是 28 個信用合 作試點社實行月度監測報告制度,確保補助資金使用規范,風險防范到位。三是強化資金監管。對非貧困縣一律要求對照任務清 單實施項目到位,及時撥付資金。四是對于 60 個農民土地股份 合作試點和 4 個以農民合作社為載體的田園綜合體試點,由縣 (市、區)農委負責指導項目承擔主體制定年度實施方案,并在 第三季度開展調度督導。五是及時完成項目總結。要求在 12 月 底前,所有項目完成年度實施總結,作為考核和績效評價依據。 六是考核評價。按照省財政和省農委統一部署,開展第三方績效 評價工作。未列入抽查項目的,由省市農委業務管理處室(科站) 實行針對性的抽查考評。
(六)實施區域
全省范圍。示范獎補按照省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皖農 產指〔2017〕10 號文件執行。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創新發展試 點按照各市推薦申報的縣(市區)執行,原則上同等條件下貧困 縣、行蓄洪區優先。
六、支持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一)實施內容
2018 年創建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 16 個;選擇 50 家生產經營主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試點;創建鄉鎮 農產品安全監管示范站 100 個;創建農資監管示范店 160 個;開 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全年抽檢種植業產品不少于 2880 個。
(二)實施條件已建立安徽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與追溯平臺,各地廣大龍頭企 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積極性高,積極接入平臺;各地均按標準 創建鄉鎮農產品安全監管示范站和農資監管示范店,已達到一定 標準,需進一步提升示范水平;合肥市、淮北市、阜陽市、宿州 市、滁州市、蕪湖市、池州市和安慶市等 8 個市級農產品質量安 全檢測中心獲得“雙認證”,具有承擔全省 16 個市抽檢任務定量 檢測的條件。
(三)實施主體
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補助對象為申請創建的縣,重點向貧 困縣傾斜;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試點補助對象為農業產業 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 主體;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站創建補助對象為鄉鎮監管 站;農資監管示范創建補助對象為農資經營店;省級例行監測種 植業產品抽檢補助對象為承擔省級例行監測種植業產品抽樣檢 測的單位。
(四)實施區域
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在 14 個市所轄的縣(市、區)開展;
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試點建設項目在全省 16 個市實施;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站創建在全省 16 個市所轄的縣 (市、區)開展,每個市按照縣數確定監管示范站個數;農資監 管示范店創建在全省 16 個市所轄的縣(市、區)開展,每個市 安排 1 個縣開展創建。(五)實施要求
1.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以縣為單位整建制推進監管責 任落實和監管制度建設,示范帶動提升縣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能力和水平。主要用于支持開展創建宣傳發動、培訓及抽檢等創 建工作補助。
2.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試點建設。搭建省級農產品 質量安全追溯平臺,組織實施農產品“身份證”計劃,以都市菜籃 子、特色農產品為可追溯試點。通過試點示范和帶動,力爭“十 三五”末,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 場等有條件的規模生產經營主體“菜籃子”產品及 “三品一標”產 品率先實施可追溯,增強生產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意識,提升農 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3.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站創建。示范帶動基層農 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機構隊伍、改善監管條 件、加強規范管理,落實監管職能,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基 層監管服務能力和水平。
4.農資監管示范創建。加強源頭管理,農資經營店實行電 子檔案管理。
5.省級例行監測種植業產品抽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 行監測工作,是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 依法監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針對性預防控制措施、不斷提高 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術支撐和措施。(六)監管措施
各市農業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按照省級農業資金項目 管理要求,全面加強管理,落實審計措施。項目實施后,實施主 體應于當年 12 月底前,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各市農 業主管部門對主管的本市范圍內項目進行自評。自評報告包括: 項目實施成效、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問題。
七、支持江淮分水嶺綜合治理開發
(一)實施內容
扶持江淮分水嶺重點治理區 100 個鄉(鎮)發揮資源和區位 優勢,發展現代農業,推進嶺區農業綠色發展。重點開展現代農 業示范,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促進農業轉型升級,保持農村居民 人均收入持續增長,推動嶺區農業走上空間優化、資源節約、環 境友好、生態穩定的綠色發展道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
(二)實施條件
項目的實施地點必須在江淮分水嶺重點治理區的 100 個省 級重點鄉鎮。
(三)實施主體
生產經營性項目的實施主體是以種養殖大戶、家庭農場、農 民專業合作社等為重點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集體經濟組織,優 先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內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鄉鎮人民 政府可作為公益性項目的申報主體。
(四)實施區域在合肥市所轄的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經開區、蜀山區, 六安市的金安區、裕安區、壽縣,滁州市的定遠縣、鳳陽縣、明 光市、全椒縣、來安縣、南譙區和淮南市的大通區、山南新區等
16 個縣(市、區)的 100 個重點鄉(鎮)。
(五)實施要求
一是各縣(市、區)農委、財政局和分水嶺辦公室要按照“公 開申報、競爭立項”原則,認真組織、指導項目立項工作。各縣 (市、區)實施方案,要及時報省、市農業(分水辦)、財政部 門備案。二是項目實施要求達到建設質量良好,100%落實管護 措施;項目區良種覆蓋率達 97%以上;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 增長;項目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超過本地平均水平 1 個百分點以上。由縣(市、區)級分水嶺辦公室負責本地區項目 績效自評,實際組織項目驗收。三是項目建成后,各縣(市、區) 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全面審計。四是縣(市、區)分 水嶺辦公室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項目驗收工作。驗收結束后, 凡應歸檔的文書檔案、農業科技檔案、會計檔案、音像(電子) 檔案等應按照有關檔案管理規定及時立卷、歸檔。省農委會同有 關部門對項目開展不定期檢查,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按要求實施項 目和資金管理,對存在問題的項目限時整改。
八、支持認證農產品質量管理 (一)實施內容1.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與產品監測。實施認證農 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開展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工作。
2.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能力建設。為承接農業部無公害農產 品認證下放、做好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兩證合一”工作,提升“三 品一標”“監管員、檢查員、核查員”能力水平。
3.生產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支持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 生產基地、全國綠色食品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全國有機 農業示范生產基地建設。
4.品牌展示宣傳推介。支持中國國際有機食品博覽會、中 國綠色食品博覽會展示宣傳活動。
5.承接農業部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職能下放工作試點。支持 承接農業部無公害農產品認證下放和“兩證合一”制度改革工作 試點,探索經驗,便于推廣。
6.有機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本省范圍內的農業 部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認證的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 體系建設,納入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追溯平臺管理,產品 實行二維碼標識。
7.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控制體系生產基地示范創建。依托 認證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開展全程控制體系生產基地示范創建 活動,示范輻射帶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升。
(二)實施條件
突出認證農產品質量管理,重點支持貧困地區。(三)補助對象
各市、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認證農產品生產經營單 位等。
(四)實施要求
各市、縣(區)農業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實施地 點為各市、縣(區)農業主管部門、認證農產品生產主體單位等。
(五)監管措施
根據評價指標,縣級負責本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 情況績效自評,形成自評報告,報所在市農委審核;市級負責本 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對縣級的自評報 告進行審核把關,指導全市項目資金監督管理;省農委組織有關 單位,對照所列項目開展督查,并將項目任務完成、資金使用等 情況列為省農委對各市農委品牌建設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考 核內容。項目實施單位要建立資金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檔 案管理,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實施區域
涉及的各市及相關縣(市、區)。
九、支持耕地質量和土壤墑情定位監測
(一)實施內容
按照《安徽省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實施辦法》《安徽省 農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耕地質量監測和土壤墑情監測 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各市及部分縣(市、區)開展耕地質量和土壤墑情定位監測等工作,按期發布耕地質量和土壤墑 情監測報告。具體為:
1.耕地質量定位監測。做好已建 102 個省級耕地質量定位 監測點維護和監測網絡建設。依據《耕地質量監測技術規程》進 行田間調查記載、采集監測點土壤樣品;分別檢測土樣 pH、有 機肥、全氮、堿解氮、有效磷、速效鉀、緩效鉀、水分等項目(省 級監測點樣品檢測由宿州市土肥站承擔;匯總年度監測資料,編
年度監測報告。
2.土壤墑情定位監測。做好已建土壤墑情監測點維護和全 省監測網絡建設;定期開展土壤墑情監測,編寫土壤墑情監測報 告,按要求上報和發布。
(二)實施條件
任務承擔單位工作扎實、積極性高;土肥工作機構健全,技 術力量較強,工作基礎較好,具備圓滿完成任務的人員、設備等 相關條件;開展過耕地質量監測和土壤墑情監測等相關工作;無 不良財務和行政處罰記錄,也無媒體不良表現曝光。
(三)實施主體
實施主體為全省各市及有關縣(市、區)土肥機構。
(四)實施區域
1.市級。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 陽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馬鞍山市、蕪湖市、宣城市、 銅陵市、池州市、安慶市、黃山市。2.縣(市、區)級。利辛縣、譙城區、碭山縣、蕭縣、泗 縣、潁上縣、臨泉縣、阜南縣、太和縣、潁東區、潁泉區、潁州 區、定遠縣、霍邱縣、舒城縣、金安區、裕安區、石臺縣、望江 縣、岳西縣。
(五)實施要求
1.認真開展監測。各地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監測工 作,將具體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省土肥總站。各監測點按照全 省耕地質量監測和土壤墑情監測實施方案要求,開展相關調查和 記載,嚴格取樣和監測工作。
2.按時上報材料。耕地質量定位監測于秋季取樣全部完成 后 2 個月內完成所有項目檢測和報告編制;土壤墑情定位監測于 每月 3 日、10 日、18 日、25 日取樣調查,次日下班前上報監測 數據和墑情報告。
3.加強維護管理。耕地質量監測和土壤墑情監測是一項長 期工作,各監測點要設置標牌,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監測點長期 穩定并有效開展工作。
(六)監管措施
各項目實施單位根據所承擔的任務、數量、要求及資金,按 照全省方案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 明確工作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耕地質量和土壤墑情定位監測工作, 按時上報有關數據和監測報告。省土肥總站對各項目實施單位日 常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價,并定期開展檢查、督查,評價和督查結果作為年度考核重要指標和下年度安排資金重要依據。
十、支持開展農民收入動態監測
(一)實施內容
根據省農委《關于開展農民收入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皖 農經〔2017〕79 號)的部署,在全省確定 40 個縣(市、區)、
每個縣抽選 2 個鄉鎮(共 80 個鄉鎮)、每個鄉鎮抽選 10 戶農戶 (共 800 農戶),開展農戶家庭收入“定時、定點”動態監測。重 點對農民家庭收支情況進行監測,對取得的工資性收入、家庭經 營收入、轉移性收入、財產性收入等按月監測。
(二)實施條件
承擔監測任務的縣(市、區)綜合考慮產業結構、經濟發展、
收入水平以及農經力量等因素,確定 2 個監測鄉鎮,每個鄉鎮選 擇 10 戶農戶進行監測。所選定的鄉鎮農戶須在當地具有一定的 代表性,保持相對穩定。今后監測點的調整須經省農委同意。各 監測縣(市、區)要確定一名業務人員專司監測工作,負責本地 區監測數據的審核把關、匯總上報及調查分析工作。承擔監測任 務的鄉鎮要落實一名監測員,負責農戶數據的采集、整理和錄入 工作。
(三)實施主體和補助標準
農民收入動態監測補助項目的實施主體為省農委確定的 40 個農民收入監測縣(市、區)農委。各監測縣按照記賬農戶不少 于 100 元/月的標準確定補助金額,對各級監測員的工作補貼標準由項目縣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標準可參照當地統計部門補助標 準實施,監測經費可用于培訓、課題調研、縣級統計員下鄉補助 等及與項目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實施區域
實施區域是《安徽省農業委員會關于開展農民收入動態監測 工作的通知》(皖農經〔2017〕79 號)確定的承擔監測任務的肥 東縣、廬江縣、肥西縣、杜集區、濉溪縣、渦陽縣、蒙城縣、埇 橋區、蕭縣、泗縣、懷遠縣、固鎮縣、潁東區、界首市、太和縣、 鳳臺縣、壽縣、明光市、來安縣、天長市、霍邱縣、舒城縣、金 寨縣、當涂縣、含山縣、繁昌縣、鳩江區、蕪湖縣、宣州區、廣 德縣、寧國市、樅陽縣、義安區、青陽縣、東至縣、懷寧縣、潛 山縣、太湖縣、黟縣、黃山區等 40 個監測縣(市、區)。
(五)實施要求
有關縣(市、區)農委要高度重視,確定一名分管領導負責 此項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組織對記賬農戶進行培訓,確 保按時按質完成監測任務。一是做好數據采集。各監測鄉鎮要定 期到監測農戶采集數據,整理歸納后錄入省里統一制發的系統軟 件,按月上報所在縣(市、區)農委。二是抓好數據審核。各監 測縣農委對上報的監測數據進行逐戶審核,統一把關,確保數據 準確。三是完成匯總上報。各監測縣農委在完成數據審核匯總的 基礎上,于每月初的 5 日前提交上月監測數據。同時,根據監測農戶反映的收入水平和結構變化特點等,綜合分析影響農民增收 的各類因素,錄入省里制發的系統軟件一并上報。項目承擔單位 應嚴格執行有關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對監測經費項目資金實行 明細核算,科學、合規、有效使用項目資金。要將工作經費及時 足額落實到各信息采集員及監測戶。
(六)監管措施
各監測縣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管。省適 時組織開展審計和績效評價。
十一、支持開展土地托管規范化試點
(一)實施內容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加快發展 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農經發〔2017〕6 號)和《農 業部辦公廳關于大力推進土地托管的指導意見》
(農辦經〔2017〕
19 號)精神,推動我省土地托管服務組織規范健康發展,進一 步提升土地托管服務組織的發展質量和整體水平,從今年開始, 在全省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土地托管規范化試點示范。通 過規范化試點示范,制定土地托管規范化建設標準,推進托管服 務組織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機制,探索小農戶和服務組織有 效銜接模式,推進服務組織的規范化建設,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二)實施條件承擔試點示范任務的縣(市、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 產業基礎扎實。主導產業突出,以糧油作物為主的土地托管發展 較快、服務規模經營程度高。二是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地方黨 委、政府重視,工作機制健全,部門配合得力,政策扶持比較到 位,服務市場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較高,覆蓋全產業鏈的農 業生產性服務業初步形成。三是土地托管性服組織發展較好。擁 有在區域和行業內影響力大、覆蓋面廣、帶動性強、品牌化運營 的專業化服務組織。
(三)實施主體
實施主體是申請開展土地托管試點示范的各類專業服務組 織,包括開展土地托管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主體要有完善的 裝備設施、有序的運行機制、健全的管理制度、較大的服務規模、 顯著的綜合效益和良好的社會聲譽,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要符合《土地托管試點規范化示范主體申報條件》(附件 1)。有 關縣(市、區)要按照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選擇 4 個能力 強、條件好、制度健全、運行規范,具備試點示范基礎和條件的 服務主體承擔試點示范任務,完善服務機制,促進規范發展;具 體補助標準由項目所在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補助資金主 要用于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規范化建設,補貼資金用于完善管 理制度,制定服務標準、服務合同、服務計劃和管理細則,建立 服務規程、服務臺賬和檔案,開展服務信息化建設等;二是完善服務機制,補貼資金用于建立和完善服務小農戶的利益分配機制, 引導小農戶參與土地托管,集中連片推廣土地托管。
(四)實施區域
譙城區、泗縣、阜南縣、和縣、鳳臺縣、潛山縣、裕安區、
蕪湖縣、宣州區、明光市、黃山區等 11 個縣(市、區)。
(五)實施要求
1.擇優推薦申報。各地要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鼓勵符合條 件的服務組織參與試點示范活動。要指導服務組織按照《土地托 管規范化試點示范主體申報條件》要求,據實填報《土地托管規 范化試點示范主體申報表》(附件 2),并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
采取專家評審等方式,組織人員核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擇優選 擇土地托管示范主體,原則上每個縣(市、區)申報 4 個示范主 體,對初審合格的報所在市審批。各市對下轄縣(市、區)推薦 申報的服務組織進行審核,在與省農委主管部門溝通后,于 2018 年 7 月底前統一報省農委經管總站備案。
2.開展試點示范。各地要根據農業實際和省里制定的申報 條件,結合不同主體、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的特點,研究制定具 體的土地托管規范化建設標準,著力在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服務 行為、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帶動能力等方面探索創新。要加強對 試點示范主體的指導服務,及時發現和解決試點示范工作中存在 的問題,總結有效做法,市農委要對各地規范化試點示范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3.項目實施。各地要按照省里試點示范工作的要求,在完 成土地托管規范化試點示范申報審定后,結合當地實際,組織好 本區域項目安排和項目方案編制,審核確定具體項目及補助金額, 明確目標任務、建設地點、實施規模、主要內容、承擔主體、管 理措施等。市、縣要指導服務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并同財政部門 聯合組織項目審核,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及時撥付 助資金。試點示范項目完成后,縣(市、區)農委要對試點示范 項目進行總結驗收。
(六)監管措施
項目實施完成后,由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農業等部門對 項目資金、撥付、使用、管理和效益等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將 有關審計報告報送省財政廳和省農委,省財政廳、省農委根據審 計情況開展督查或專項檢查。省適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評價指 標主要包括項目安排情況、項目實施成效和管理措施。
十二、支持農村能源、生態種植及配套技術示范
(一)實施內容
開展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示范。推廣生態種植及配套技術。 (二)實施條件
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示范要結合農村能源新技術實施。生態種 植及配套技術要求示范基地土地集中連片,流轉面積不少于 300畝;新型經營主體輻射帶動能力強,能夠帶動不少于 5 戶貧困戶 增收脫貧。
(三)實施主體
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示范由部分現代生態農業產業示范區、合 作社、家庭農場、行政村實施,具體補助標準由由項目縣結合實 際確定。
生態種植及配套技術實施主體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選 擇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示范農民合作社等。
(四)實施區域
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示范在泗縣、無為縣、廬江縣、靈壁縣、
黟縣、祁門縣、廣德縣實施。生態種植及配套技術示范在泗縣、 太和縣、臨泉縣實施。
(五)實施要求
一是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示范方面。有效發揮農村能源建設項 目在改善人居環境、轉變農業增長方式、生產方式和資源利用方 式方面發揮作用。二是推廣生態種植及配套技術方面。各項目點 按照任務內容制定本地項目實施方案。實行臺帳管理制度,建立 詳細的資金使用臺帳。實施績效管理,年底前完成項目各項建設 任務。
(六)監管措施
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示范由有關縣農委牽頭,負責項目的組織、招標、實施、審計,省農村能源總站負責項目技術指導,督查和 驗收等工作。推廣生態種植及配套技術要委托業務嚴格按照合同 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至少開展一次項目檢查;項目完成后,開 展年終績效評估。
?
在線咨詢
日韩特黄无码视频免费,韩国福利视频网站,天天视频黄网站免,国产精品美女流白浆a片